阅 读

违法广告何以会“一路高歌”?


[日期:2009-09-02] [字体: ]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清华脂蛋白”因发布严重违法虚假广告,从7月16日起暂停在浙江省绍兴市范围内销售.。这是从2006年6月到2009年7月的3年间,“清华脂蛋白”因为进行虚假广告宣传,被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9次通报。(见2009年8月27日《金华晚报》)

   违法广告为什么会无视监管部门通报、“一路高歌”呢?个中缘由颇值得深思。

  “清华脂蛋白”,是名为“广州水木博众科技发展中心”(以下称水木博众)开发的一种保健品,但在国家药监局的网站上查询到的与“清华脂蛋白”相同的广告批准文号,出现的却是“博众牌安睡美胶囊”, 功效只有“改善睡眠”、“美容(祛黄褐斑)”。但在“清华脂蛋白”所作的广告和散发的宣传资料中,却打起了子虚乌有的“清华生命科学院”的旗号,使用了清华大学标志性建筑“二校门”的图片,在水木博众网站上则编造了中国医学科学院刘耕陶院士对该公司产品的评价:“安睡美胶囊的开发上市确实是女性健康的福音!”广告还宣称,该产品通过补充活卵素就可以成功地延缓女性衰老,吹嘘“创女性抗衰老第一品牌”等等。虚假广告的危害,就是使广大消费者上当受骗,花冤枉钱。

  “清华脂蛋白”因发布违法虚假广告被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屡次通报后,他们却充耳不闻,仍在浙江省境内的海宁、诸暨、绍兴和中广有限绍兴县娱乐新干线频道等一些县市电视台之间不停地转换“战场”播发,产品销售也在和监管部门“打游击”,禁止销售后则采取邮购的方式进行。

  为什么水木博众如此大胆呢?当然,主要在于水木博众的经营者为了短期利益,漠视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同时,这也与监管体制不顺由直接关系。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化妆品协调监督处负责人邵元昌对媒体记者说,药监局没有行政处罚权,发现了问题,轻者行政告诫,重者移送工商部门处理,但是药监局和工商管理部门之间并没有建立常态有效的沟通机制,工商部门处理的结果只是偶尔反馈给药监部门。这样,最终的处理结果如何,甚至是否处理了,药监部门并不清楚。清华大学法学院陈建民副教授则认为:“如果药监局通告这么多次,这个违法虚假广告仍然播放,则有可能是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作为。”

  整治违法虚假广告,事关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关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有必要加强执法部门协调以形成监管和执法合力,还需要网络、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介积极配合,更需要加大惩罚力度。只有如此,“清华脂蛋白”之类的违法虚假广告才不会畅通无阻。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admin | 阅读:
内容相关      
热门留言